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施工需要,现就某森林公园智能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智能监控设备生产销售厂家前来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说明:
1、工程地点:东营市东营区。
2、采购内容:智能监控设备,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报名须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良好,技术力量雄厚。
2、投标人具备智能监控设备生产制作相关资质。
3、投标人无法律纠纷与涉黑记录,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相关资质等级】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有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根据招标公告从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及报价所需的相关资料。
四、开标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于开标前将报价清单、同类工程业绩、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制作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并进行封存;报价及有关资料一律用计算机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4份(正本2份,副本2份),装袋密封,缝线加盖公章,另外提供6份承诺函(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公章),谈判会议开始时当场开封。
2、开标时,投标人将已封存的投标文件交于招标人工作人员,经最多两轮协商后,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无特殊情况第一名为中标单位;为提高开标效率,首次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常规情况不参与第二轮报价和协商。
3、开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情况,将公开招标调整为竞标或询价方式确定合作供应商。
五、报价要求、付款方式及其他
1、智能监控设备主要原器件按图纸要求配置,投标人投标报价按每台设备的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图纸中规定不明确的配置必须达到使用要求及功能;供货量按实计算。
2、付款方式在招标文件中列式,开标时可进行协商。
3、向招标人提供工程所在地国税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本次招标秩序和诚信,报名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必须从投标人公司账户交纳(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无效),交纳方式必须为电汇,不接受电汇之外的任何交纳方式,在汇款日起3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伟浩财务部(1803室)开具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3月20前到账。否则,视为弃权。
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备注:“智能监控设备保证金”。
账户名称: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13010101421000082
开户行: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营业部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产品买卖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标的物到场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予以无息退还。
3、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中标人在接到签订合同的通知三日内,扔拒不签署合同协议的。
②扰乱正常开标秩序、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的。
③经招标人审查,以及其他投标人举报,确定存在围标及虚假投标行为的。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被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7日—3月20日,每天8: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伟浩集团御景广场办公楼十五楼1509室。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0546-8367558/13589438577。
4、监督电话:董女士0546-8012252/15615469778。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3月21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伟浩集团御景广场办公楼十五楼会议室1508室。
森林公园监控设备招标公告附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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