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18-03-16 16:55

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施工需要现就某森林公园智能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智能监控设备生产销售厂家前来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说明:

1、工程地点:东营市东营区。
2、采购内容:智能监控设备,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报名须知: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良好,技术力量雄厚。

2、投标人具备智能监控设备生产制作相关资质。

3、投标人无法律纠纷与涉黑记录,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相关资质等级】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有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根据招标公告从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及报价所需的相关资料。

四、开标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于开标前将报价清单、同类工程业绩、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制作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并进行封存;报价及有关资料一律用计算机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4份(正本2份,副本2份),装袋密封,缝线加盖公章,另外提供6承诺函(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公章),谈判会议开始时当场开封。

2、开标时,投标人将已封存的投标文件交于招标人工作人员,经最多两轮协商后,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无特殊情况第一名为中标单位;为提高开标效率,首次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常规情况不参与第二轮报价和协商

3、开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情况,将公开招标调整为竞标或询价方式确定合作供应商。

五、报价要求、付款方式及其他

1智能监控设备主要原器件按图纸要求配置,投标人投标报价按每台设备的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图纸中规定不明确的配置必须达到使用要求及功能;供货量按实计算。

2、付款方式在招标文件中列式,开标时可进行协商。

3、向招标人提供工程所在地国税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投标保证金

1、为保证本次招标秩序和诚信,报名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万元整),必须从投标人公司账户交纳(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无效),交纳方式必须为电汇,不接受电汇之外的任何交纳方式,在汇款日起3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伟浩财务部(1803室)开具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3月20前到账。否则,视为弃权。

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备注:智能监控设备保证金”。

账户名称: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613010101421000082

开户行:东营莱商村镇银行营业部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产品买卖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标的物到场后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予以无息退还。

3、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中标人在接到签订合同的通知三日内,扔拒不签署合同协议的。

②扰乱正常开标秩序、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的。

③经招标人审查,以及其他投标人举报,确定存在围标及虚假投标行为的。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被认为认可以上规定。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7—3月20日,每天8: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伟浩集团御景广场办公楼十五楼1509室

3、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先生0546-8367558/13589438577

4、监督电话:董女士0546-8012252/15615469778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321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伟浩集团御景广场办公楼十五楼会议室1508室


分享到:
版权所有:伟浩集团